12
2016
09

《会计基础》知识点: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一)试算平衡的含义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二)试算平衡的分类

  1.发生额试算平衡

  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发生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提示】按照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来记账,每项经济业务的借贷发生额必然是相等的,进而推之,全部经济业务加总后的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也必然相等。

  根据前面【例1】-【例6】得出的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如下:

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

  2.余额试算平衡

  余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与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财务状况等式。

  【提示】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和期末余额平衡两类。期初余额平衡是期初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期末余额平衡是期末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这是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决定的。

试算平衡表

  (三)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的。试算平衡表通常是在期末结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后编制的,试算平衡表中一般应设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三大栏目,其下分设“借方”和“贷方”两个小栏。各大栏中的借方合计与贷方合计应该平衡相等,否则,便存在记账错误。为了简化表格,试算平衡表也可只根据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编制,不填列各账户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

  在编制试算平衡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保证所有账户的余额均已记入试算表。因为会计等式是对六项会计要素整体而言的,缺少任何一个账户的余额,都会造成期初或期末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不相等。

  (2)如果试算表借贷不相等,肯定账户记录有错误,应认真查找,直到实现平衡为止。

  (3)即便实现了有关三栏的平衡关系,并不能说明账户的记录绝对正确,因为有些错误并不会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关系。如下:

  ①漏记某项经济业务,将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发生等额减少,借贷仍然平衡;

  ②重记某项经济业务,将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发生等额虚增,借贷仍然平衡;

  ③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借贷仍然平衡;

  ④某项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中,颠倒了记账方向,借贷仍然平衡;

  ⑤借方和贷方发生额中,同时发生多记或少记相同金额,借贷仍然平衡。

  因此在编制试算平衡表之前,应认真核对有关账户记录,以消除上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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